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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2vip浦京集团关于2024年研究生特别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审稿人:dwkj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6日 点击数:

全院师生:

现将2024年研究生特别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名额设置

本次硕士生共推荐7人、博士生推荐1-2人。

三、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

1.思想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和应完成的培养环节;

2.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

3.家庭成员或本人遭遇不幸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其它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

四、材料报送要求

1128日中午12:00,请有意向参评的同学填写《附件1/附件2:3522vip浦京集团硕士/博士研究生特别助学金申请人信息汇总表》发送至2206287337@qq.com并加入QQ群:10114794301128日下午17:00,提交导师核实并签注推荐意见《附件3研究生特别助学金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名称附后)7-1005


研究生特别助学金是纾困救难的应急之举,是学校对特别困难研究生关爱兜底的民生举措,务必实事求是申请,不得弄虚作假,务必严肃认真审核,不得流于形式,务必公正公平评定,不得偏袒徇私。

3522vip浦京集团

20241126

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1. 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或者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扶贫系统(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当地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申请学生的家庭页面截图复印件或者户籍所在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建档立卡书面证明,证明应包含学生本人;

2. 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复印件或者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也可由乡镇(街道)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当地民政部门有要求的除外;

4. 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孤儿证明、优抚对象证明、残联部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复印件;

5.突遭不幸和其它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可提交情况说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6.参加研究生贫困认定,可提供相关公示等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