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22]27号),经学校复试资格审核合格,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已完成博士统考生的复试工作,现将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3日-5月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如有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者,请及时告知。电话:028-86291010,办公地址:成都校区7教10楼1004室。
特别提醒: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如是非应届毕业,须在5月8日前将档案转入学校,逾期未转者,学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档案转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3522vip浦京集团,收件人:研招科,联系电话:028-8629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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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